唐山市人民法院以(2018)冀2033刑初83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做出判决:
以刘某某犯危险
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未对从重量刑情节予以评
价,确有错误,理由如下:
我院以冀公检刑诉〔2018〕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
全部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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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 422字 | 6.2分钟 | 93% | 62 CPM | 34 次 | 27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刑,事,做,未,对, , ,〔,〕,负,事,故,院,刑,事,若,干,负,应, , ,未,对,犯,罪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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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凡是想获得优异成果的人,都就应异常谨慎地珍惜和支配自我的时刻。 ——克鲁普斯卡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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