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石河子市立新铝塑钢窗厂,经营场所新疆石河子市42小区北二路190号。经营者:常志杰,男,1986年12月
23日出生,汉族,住石河子市。被告: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路4小区228号。法定代表
人:马占国,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范伟,男,该公司员工。原告石河子市立新铝塑钢窗厂与被告新疆天筑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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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 1884字 | 6.0分钟 | 100% | 53 CPM | 13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励志名言: 优雅是件很难的事情,比矜持难,比无赖也难,矜持能装,无赖更容易,可是优雅不行,优雅要气质,要资历,要岁月沉淀,要那份从容和云淡风轻。 ——雪小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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