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张某权、张某普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理由
是,二人共谋,并准备了凶器,寻找目标,这些举动对行人的财产法益
产生了危险,属于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
因此构成犯罪预备。对这种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2)张某
权、张某普不构成强奸罪。理由是,二人对实施强奸罪附有条件,
也即遇到漂亮女性,并且实施完抢劫罪。这些条件能否具备带有偶然性,
因此这种共谋不具有危险性,不属于预备行...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刑法》 | 784字 | 10.0分钟 | 100% | 46 CPM | 35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
|||||||
励志名言: 快乐要懂得分享,才能加倍的快乐。 ——李嘉诚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