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4)冀0304刑初66号
公诉机关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男,1975年2月18日初上,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及捕前住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务农。
2024年4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秦皇岛公安局北戴河分局刑事拘留,2024年5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
秦皇岛市看守所。辩护人张东文,河北海滨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皇岛市北戴...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正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杨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1642字 | 30.0分钟 | 97% | 10 CPM | 13 次 | 10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本次出错字有: 。,号,莹,出,庭,支,持,公,诉,, | |||||||
小小提议: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
|||||||
励志名言: 要记住,你不仅是教课的教师,也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道德的引路人。 ——苏霍姆林斯基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