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511743的《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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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1/ 24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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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 713 11.3分钟 100% 62 CPM 95 2 良好,向更快挑战!
本次出错的字 胁,迫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 ——查尔斯·史考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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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1。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分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客观行为都是劫持被害人,二者的核心区分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抢劫罪是带着 向A要钱的目的劫持A,绑架罪是带着向B要钱的目的而劫持A。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以使用暴力等手段将他人作为人质, 进而迫使第三者满足行为人的不法要求。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抢劫罪,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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