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626502的《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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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5/ 1/ 6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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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906 25.4分钟 99% 34 CPM 64 10 不及格,加强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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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励志名言: 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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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 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 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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