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著名法律学者何兵教授接受委托,成为“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某得辩护。为千夫所指的被告进行辩护,如果只
是为了出名,显然有悖常理。何教授早已名闻天下,为此案辩护在某种意义上只会牺牲何教授的大名。本案被告所犯罪行令人
发指。但是,为什么包括何教授在内的不少律师还要为这种人“坏人”进行辩护呢?要说明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刑事辩护
制度的起源。今人多将刑事辩护追溯至古希腊,却忘记了西方文明的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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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喜欢为“坏人”做辩护》 | 3516字 | 3.0分钟 | 94% | 21 CPM | 3 次 | 4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悖,常,理,。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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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女孩也好男孩也好外貌也好,人类最重要的不是内在吗。 ——藤冈春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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