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武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文丰,男 ,1977年10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武陟县。武陟县人民检察院
以武检刑诉(2010)2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文丰犯盗窃罪,于201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
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范文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
2010年6月24日16时许,被告人范文丰窜至武陟县嘉应观乡范庄村范家,将范某某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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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大提琴的声音就象一条河,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 ——郭敬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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