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毛某,无业因吸毒于2015年3月4日被阜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千元。
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3月12日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29日经本院决定逮捕,
同年6月1日由阜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阜宁县看守所。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以阜检诉刑诉2015【1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于2015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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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打字练习(二十)》 | 1115字 | 3.0分钟 | 89% | 63 CPM | 37 次 | 23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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