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
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 | 299字 | 4.8分钟 | 100% | 61 CPM | 21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少关心别人的逸闻私事,多留意别人的思路观点。 ——居里夫人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