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编:
第83条【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43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下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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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主观题常用法条(总则、物权)》 | 1488字 | 1.0分钟 | 100% | 63 CPM | 0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励志名言: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胡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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