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陆某,无业。因盗窃,于2003年12月31日被盐城市公安局原城区分局罚款人民币二百元;
因吸毒,于2009年5月25日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千元;
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09年10月10日被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0年9月28日释放。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于2015年5月5日被阜宁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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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打字练习(十九)》 | 1087字 | 3.0分钟 | 98% | 58 CPM | 17 次 | 3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犯,聚,众 | |||||||
励志名言: 如果一个目的是正当而必须做的,则达到这个目的的必要手段也是正当而必须采取的。 ——林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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