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浦少民初字第648号
原告张某甲,男,2003年8月28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巢湖市,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理人张某乙(系原告父亲),住同原告。
法定代理人管某某(系原告母亲),住同原告。
被告上海凯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薛自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予,女。
被告宝钢集团宝山宾馆,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尤坤,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振华,...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判决书3》 | 2391字 | 10.0分钟 | 91% | 60 CPM | 26 次 | 57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浦,民,初,字,地,现,住,海,(,),(,),胜,予,尤,坤,胜,(,胜,),(,),代,予,宝,庭,浦,市,并,凭,值,一,家,达,涌,吓,得,现,场,拍,摄,时,抢,回,达,底,拖,至,拿,回,再,次,抢,走,手,机,并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背包、耳机、还有带上一颗平常心,一个人旅行。 ——王亚飞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