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某某,女,1971年11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81971458211311,
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钢花村,住湖北省广水市**镇**村**湾
因故意杀人嫌疑,于2015年5月25日被广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与2015年6月8日经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6月9日由广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广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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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错的字 村,年,与,学,系,拉,汪,,,由,使,袁,某,(,女,,,殁,年,3,9,岁,),,,。,镇 | |||||||
励志名言: 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曾国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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