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甲,曾用名刘某乙,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5221987,汉族,中专文化,务工,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县镇村号,现暂住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生活区。
被告人刘某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4月30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书记员打字练习(三十一)》 | 1124字 | 20.4分钟 | 100% | 54 CPM | 71 次 | 3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圩,圩,圩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 ——明·薛喧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