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条证券交易所可以自行支配的各项费用收入,应当首先用于保证其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逐步改善。
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第一百零二条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设理事会、监事会。
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第一百零三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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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101-110》 | 1023字 | 3.0分钟 | 100% | 50 CPM | 8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励志名言: 坏事情一学就会,早年沾染的恶习,从此以后就会在所有的行为和举动中显现出来,不论是说话或行动上的毛病,三岁至老,六十不改。 ——克雷洛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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