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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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 310字 | 10.0分钟 | 100% | 24 CPM | 9 次 | 0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小小建议: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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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留下来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疼痛里,我仍是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杯,还是让我来喝下吧。 ——三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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