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070461的《民法典 第二编 第十七章 抵押权(394~424条)》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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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7/ 1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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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二编 第十七章 抵押权(394~424条) 3155 1.0分钟 89% 40 CPM 1 5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错字有: 或,者,第,三,人
小小提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励志名言: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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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 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 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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