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
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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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章 第1、2节(133~142条)》 | 843字 | 25.0分钟 | 99% | 59 CPM | 8 次 | 5 | 及格,继续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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