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正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刑事诉讼法91-120》 | 4257字 | 30.0分钟 | 98% | 52 CPM | 301 次 | 25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字有: , , , , , , , , , , , , , ,,, , , ,邮,的,,,不,算,过,期 | |||||||
小小提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我毕生都热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也许甚至说,我更热爱体力劳动,当在体力劳动内加入任何优异的悟性,即手脑相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更特别感觉满意了。 ——巴甫洛夫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