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
平衡双方的利益。体现于:1.在添附中,因添附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获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
2.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必须对另一方通行、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提供一定的便利,而使用人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
的不动产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3.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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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曹兴民》 | 1880字 | 3.0分钟 | 100% | 54 CPM | 1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励志名言: 无疑地,居高位的人们得要借他人的意见才能以为自己是幸福的,因为若是他们依着自己的所感来判断,则他们不会发现自己是幸福的。 ——培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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