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设立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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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生忘形,死忘名,谁论二豪初不数刘伶。 ——贺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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