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正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刑事诉讼法121-150》 | 2493字 | 1.0分钟 | 95% | 41 CPM | 7 次 | 2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字有: ,记 | |||||||
小小提议: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
|||||||
励志名言: 如果导致了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邓小平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