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囿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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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1》 | 689字 | 10.0分钟 | 95% | 91 CPM | 38 次 | 31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处,罚,已,经,着,手,以,动,地,处,罚,的,犯,罪,起,犯,罪,以,指,挥,处,罚,他,所,起,十,八,岁,罚,依,照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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