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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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1032-1039条》 | 1177字 | 12.2分钟 | 100% | 94 CPM | 96 次 | 0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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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 ——毛泽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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