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介入他人因果”的处世哲学,为何盛行?
内容。然而,这与其说是一种深刻的智慧,不如说是在现代生活压力下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是对数字时代特有的认知与情感
双重枯竭的直接回应,是以精神智慧为外衣的自我保全策略。在此背景下,“因果”这一本源于佛教的复杂概念被世俗化地挪
用,其过程本身就揭示了这一思潮的本质。一个涉及三世轮回、道德责任以及主因与助缘复杂互动的宗教术语,在网络语境下
被简化为一种宿命论式的“那是他的命,与我无关”。这种简化的目的,在于为一种核心是建立心理边界的行为提供哲学上的
正当性。与其承认“我没有精力处理你的问题”,不如宣称“我尊重你的因果”,后者将个人的局限性包装成一种普世原则,
从而有效减轻了拒绝他人时可能产生的内疚感。我认为,彻底的“不介入”是一种虚构。生存于社会之中,本身就意味着身处
一个持续相互影响的场域。真正的伦理问题,并非是否介入,而是如何有意识、负责任地介入。医生救死扶伤、工人制造消费
者需求的产品、老师教书育人——这些社会角色本身就是制度化、专业化的介入行为。社会不仅允许,甚至依赖这些介入来维
持运转。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人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我们的生活轨迹并非孤立的射线,而是深嵌于社会结构之中的网络。
个体通过与不同群体的联结,被卷入“社会生活的洪流”之中 。佛教哲学为我们提供了更精微的视角。其“因果”理论并非
简单的线性决定论,而是强调“因”、“缘”、“果”三者的互动。“因”(hetu)是产生结果的主要、内在原因,而“
缘”(pratyaya)则是促成结果的次要、外在条件。我们或许不是他人困境的根本之“因”,但我们的行动——或者
不作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塑造其最终之“果”的“缘”之一。因此,拒绝伸出援手并非中立的“不介入”,而是以缺席的
方式,主动为导致某种负面结果的条件集(缘)添上了一笔。所以,“不介入”主义本身就内含一个悖论:公开倡导“不介入
”,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介入。它试图通过影响他人的观念与社会规范,来改变他人的“因果”。当一篇文章劝导读
者明哲保身时,这篇文章就成了读者生命中的一个“缘”。若读者因此选择袖手旁观,那么这篇文章便直接介入并改变了一次
潜在善举的因果链。由此可见,不介入的哲学无法在不自相矛盾的情况下被实践,它的传播本身就证明了我们无法逃离相互塑
造的宿命。“命数”是樊笼,亦是阶梯。我们应将“命数”或他人的“因果轨迹”,理解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结构”。它
并非一套写就的剧本,而是如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其结构化理论(Struct
uration Theory)中所描述的,既是限制我们行动的框架,也是使行动成为可能的媒介。社会科学领域的核心
辩论之一,便是人的行为究竟由宏大的社会结构(如阶级、规范、经济体系)决定,还是由个体的能动性(agency,即
自由选择)主导。吉登斯破除了这种二元对立,提出“结构的二重性”(duality of structure)。他
认为,社会结构由规则和资源构成,个体在日常行动中有意无意地调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而正是通过这些行动,个体不断地再
生产(reproduce),甚至转化(transform)了那些最初塑造他们行动的结构。简言之,“结构既是行动
的中介,也是行动的结果”。他人的“因果”或“命数”,便可视为其个人与社会结构的总和——包括其习惯、人脉、经济地
位、文化观念等。吉登斯的理论告诉我们,这个结构更像一门语言,而非一座监狱。语言有语法(规则)限制我们所能表达的
内容,但它同时也是我们赖以沟通、创造无数新句子的基础(资源)。这种精妙的观点与道家思想中的辩证法不谋而合。道家
一方面承认“一切皆有命数” ,另一方面又振聋发聩地提出“我命在我不在天”。这并非矛盾,而是深刻地认识到,个体的
能动性总是在一个更大的宇宙秩序中运作。我们的行动至关重要,即便它不能决定一切。介入他人的过程,并非一个“局外人
”闯入另一个“封闭系统”的行为。它更像是两个结构化过程的交汇。介入者携带着自身的规则与资源,成为对方社会系统中
的一个新变量——可能是一种新的资源(如资金、信息),也可能是一套新的规则(如建议、方法论)。干预的成败,很大程
度上取决于对方的能动性如何利用这些新引入的结构性元素。这也解释了为何同样的建议,对不同的人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