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厌的勇气——从这一刻起,就能变得幸福
说“一切烦恼皆是人际关系的烦恼”。反过来说就是,我们的幸福也在人际关系之中。但是,我还无法理解这一点。对人而言
的幸福不过就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吗?也就是说,我们的生命就为了这么渺小的港湾或喜悦而存在吗?哲人:我明白你的问
题。我第一次听阿德勒心理学报告的时候,担任讲师的奥斯卡·克里斯汀——他相当于阿德勒的徒孙——说了下面这段话:“
今天听了我的话的人,从此刻起就能够获得幸福。但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人也将永远无法获得幸福。”青年:什么呀!简直像
是骗子的措辞!难道先生您就那样上当了吗?哲人:对人而言的幸福是什么?这是哲学一直探讨的主题之一。在那之前,我以
心理学只不过是哲学的一个领域为理由,几乎从未关心过心理学整体。并且,作为哲学的门徒,关于“幸福是什么”这个问题
,我有着自己的见解。因此,不得不承认,听到克里斯汀的话时我产生了一些排斥感。但是,排斥的同时也有所思考。的确,
我也曾深入考虑过幸福的本质,而且一直在寻找答案。但是,关于“自己如何能够获得幸福”这个问题,却未必认真思考过。
我虽是哲学的门徒,但也许并不幸福。青年:的确如此。先生与阿德勒心理学的邂逅是始于不协调感吧?哲人:是的。青年:
那么,我来问问您。先生最终得到幸福了吗?哲人:当然。青年:为什么您能够如此肯定呢?哲人:对人而言,最大的不幸就
是不喜欢自己。对于这种现实,阿德勒准备了极其简单的回答——“我对共同体有益”或者“我对他人有用”这种想法就足以
让人体会到自己的价值。青年:也就是您刚才提到的他者贡献吧?哲人:是的。并且,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里所说
的他者贡献也可以是看不见的贡献。青年:可以是看不见的贡献?哲人:判断你的贡献是否起作用的不是你,那是他人的课题
,是你无法干涉的问题。是否真正作出了贡献,从原理上根本无从了解。也就是说,进行他者贡献时候的我们即使作出看不见
的贡献,只要能够产生“我对他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也可以。青年:请等一下!这么说来,先生认为的幸福就是
……哲人:你已经察觉到了吧?也就是“幸福即贡献感”。这就是幸福的定义。青年:但、但是,这……哲人:怎么啦?青年
:我不能认可这么简单的定义!先生的话我还记得,就是您以前说过的“即使在行为标准上对谁都没有用,但从存在标准上考
虑人人都有用”那句话。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成了所有的人都幸福吗?!哲人: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幸福。但是,这并
不等于“所有的人都幸福”,你必须首先理解这一点。无论是用行为标准还是存在标准,都需要“感受”到自己对他人有用,
也就是贡献感。青年:那么,按照先生所言,我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不能够获得贡献感的缘故吧?哲人:没错。青年:那么,
如何才能获得贡献感呢?是劳动?还是志愿者活动?哲人:例如,以前说起过认可欲求的问题。对于我所说的“不可以寻求认
可”这句话,你曾反驳说“认可欲求是普遍性的欲求”。青年:是的,坦白说,我还并不能完全接受。哲人:但是,人们寻求
认可的理由现在已经很清楚了吧。人们想要喜欢自己,想要感觉自己有价值,为此就想要拥有“我对他人有用”的贡献感,而
获得贡献感的常见手段就是寻求他人认可。青年:您是说认可欲求是获取贡献感的手段?哲人:有什么不对吗?青年:不不,
这可与您之前的话互相矛盾呀!寻求他人认可是获得贡献感的手段吧?另一方面,先生又说“幸福就是贡献感”。如果是这样
,那岂不是满足了认可欲求就等于是获得幸福了吗?哈哈哈,先生在这里又承认认可欲求的必要性了吧!哲人:你忘了一个非
常重要的问题。获得贡献感的手段一旦成了“被他人认可”,最终就不得不按照他人的愿望来过自己的人生。通过认可欲求获
得的贡献感没有自由。但我们人类是在选择自由的同时也在追求幸福。青年:您是说幸福得以自由为前提?哲人:是的。作为
制度的自由因国家、时代或文化而有所差异。但是,人际关系中的自由却具有普遍性。青年:先生你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认
可欲求吧?哲人:如果能够真正拥有贡献感,那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因为即使不特意去寻求他人的认可,也可以体会到“
我对他人有用”。也就是说,受认可欲求束缚的人不具有共同体感觉,还不能做到自我接纳、他者信赖和他者贡献。青年:您
是说,只要有了共同体感觉认可欲求就会消失吗?哲人:会消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总结一下哲人的主张,就是这样:人
只有在能够感觉到“我对别人有用”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但是,这种贡献也可以通过看不见的形式实现。只要有“
对别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就可以。并且,哲人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幸福就是“贡献感”。的确,这也是真理
的一面。但是,幸福就仅止于此吗?我所期待的幸福并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