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 通关必备-民诉法9

通关必备-民诉法9

2025-07-15 15:17  浏览数:206  来源:柳寻鹤    

157有独三、无独三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
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
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158有独三、无独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159不予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3.《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160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应当以起诉第三人作为原告;以原审原告、被告、有独三和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为共同被告;
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为第三人。
16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要想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有两种方式:
1.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即裁定中止执行;
2.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以准许。
162当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重合之时,原则上再审优先,把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
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裁定中止再审。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判决可以上诉;
2.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163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关系:
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
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8条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
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
2.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
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
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164上诉期:判决15日,裁定1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上诉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165谁上诉谁是上诉人;对谁提,谁是被上诉人;都上诉,都是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
166二审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167二审原则上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但中级法院对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