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1
.人民主权。权力属于人民。人大制度,选举原则和主要程序,专章规定基本权利和义务2.基本人权:从共同纲领开始,历
次宪法均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04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3.法治:99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法
治国家;18修正案:序言将“法制”改为“法治”。 4.权力制约,监督原则:(1)人民的监督(单向):人民监督人
大;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 (2)公民的监督: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权。(3)国家机关内部的监督(双向):公检法
办理刑事案件互相制约;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制约。 考点:宪法典的结构1.成文宪法一般由序
言、正文、附则构成,但我国宪法没有附则。 2.序言交代制宪的背景、制宪权的来源、制宪过程、原则、目标等。 我国
1982年宪法序言的主要内容为:制宪背景引出国体;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指导思想; 基本国策(爱国统一战线、政协
,民族团结);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3.正文:总纲(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1982年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提到国家机构之前。 4.宪法的附则:效力
与一般条文相同。但其法律效力的特点:特定性和临时性。 考点:宪法渊源1、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1)成文宪法
国家:为实施宪法典中的宪法问题规范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2)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所有规定宪法问题的法
律3.宪法惯例:没有明文规定,没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不算违宪4.宪法判例: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可产生宪法判例。我国
全常有宪法解释权,无宪法判例。 5.国际条约:我国宪法没有规定与条约的关系。 考点:宪法的制修1.制宪主体是人
民,制宪机关一等一。常委五一要休息,代表三二须同意,人大自己来公布。 休息程序宪法定,全休小休都可以。三次全休
七小休,八二宪法顶呱呱。 2.1949年《共同纲领》是临时宪法,规定最高政权是全国人大,人大产生前政协代行职权
。 3.82宪法的5次部分修改(不散就是发: 83948) (1)88修正案:私经补充转土地(2)93修正案:
党正处于有县承市(3) 99修正案:小平长期沿发,依法统分反革命,公主多分配重要(4)04修正案:沿路政治三建
设,鼓励征用保私人,竹溪国事乡改五,特区紧急唱国歌(5)18修正案:为胡修,为习修,为监察委修。为贯彻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写进宪法宣誓制度、调整宪法委名称,赋予设区的市级立法权。写进核心价值观,正文写进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