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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认识论

2024-11-05 11:24  浏览数:144  来源:ink091411    

一、认识的来源-实践
1.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2.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3.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4.实践的基本特征有客观实在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5.从内容上看,实践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
6.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
二、认识的过程
1.理性认识的特点是间接性、抽象性;
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具体性。
2.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
3.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4.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第二,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5.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三、认识的结果
1.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特性:客观性、绝对性与相对性。
3.真理的绝对性寓于真理的相对性之中。
4.真理和谬误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5.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6.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7.价值具有以下特性:主体性、客观性、多维性、社会历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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