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练字文章 刑法主观三题

刑法主观三题

2024-10-11 09:48  浏览数:47  来源:易易易易    

事实一中,洪某对第一个路人是否构成事后转化型抢劫罪,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
洪某对第二个路人是否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
1.洪某对第一个路人
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抢劫罪。
理由是,成立转化型抢劫罪,要求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
洪某采取普通盗窃的方式盗窃200元的财物,不构成盗窃罪,因此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抢劫罪。理由是,成立转化型抢劫罪,只要有盗窃行为,对盗窃数额不作要求。
2.洪某对第二个路人
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
理由是,抢劫罪致人死亡的原因行为必须是抢劫的实行行为(强制手段和取财行为)。
而洪某的放枪行为不属于抢劫的实行行为。洪某构成抢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理由是,只要在实施抢劫的期间致人死亡,就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
(二)事实二中,对洪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地方,请说明理由。
1.洪某购买假身份证的行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2.洪某骗领银行卡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洪某使用银行卡诈骗,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4.关于洪某对商家使用暴力,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事后转化型抢劫罪。
理由是,信用卡诈骗罪具有财产犯罪的属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事后转化型抢劫罪。
理由是,只有"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才能转化抢劫,信用卡诈骗罪不能转化抢劫。
(三)事实三中,关于洪某的行为,不考虑数额大小,请介绍三种不同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这种逃跑行为只是一般违法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盗窃罪。
理由是,洪某盗窃了铁路公司的有偿服务,该有偿服务是一种财产性利益。盗窃财产性利益应构成盗窃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洪某欺骗检票员,骗免了车费(财产性利益)。
(四)事实四中,关于洪某对黄某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的地方,请说明理由。
关于洪某对银行职员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的地方,请说明理由。
1.洪某对黄某
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洪某欺骗黄某,使黄某多支付了10万元,使黄某遭受了财产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洪某获得的10万元,是洪某作为中间人的劳务费。
2.洪某对银行职员
第一种意见认为,洪某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洪某隐瞒真相,对银行职员实施了欺骗,使银行职员多支付了5千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洪某不构成诈骗罪。
理由是,弄对账目数字是银行职员的义务。法律上,顾客没有告知真相的义务。
洪某只是单纯维持利用银行职员的认识错误。洪某多获得的钱款属于不当得利。
事后银行职员向洪某索要,洪某若拒不退还,则构成侵占罪。
(五)事实五中,关于黄某对白某和A公司的行为,存在哪些不同处理意见?请说明理由。对洪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1.黄某对白某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构成盗窃罪。
理由是,第一,股份属于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第二,黄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黄某侵犯的不是A公司的财产,而是白某的财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是,白某的股份在A公司名下,是A 公司的资产。
2.黄某对A公司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理由是,职务侵占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侵占、盗窃、诈骗。黄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A公司的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构成诈骗罪。
理由是,职务侵占罪的实行行为仅包括侵占。黄某的实行行为是诈骗,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3.洪某帮助黄某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构成洗钱罪。
理由是,第一,如果认为黄某构成职务侵占罪,而职务侵占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因此洪某不构成洗钱罪。
第二,如果认为黄某构成诈骗罪,而普通的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因此洪某不构成洗钱罪。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添加,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