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已报,恩怨已了
网破,起因是他,该后悔的也还是他。
虽然现在还没有明文的结果,我大概也知道了。所谓的天条,所谓的格局,都需要给利
益让路;说白了就是利益第一原则。开始还以为有明君,现在才知道他不过是为了弄清楚真相,最终还是回归利益第一原则。
另外一个是想和稀泥,想早早结束话题,护他的意头太明显了,所以感觉特别不好。后来,还看清了一个人,要证据,他领导
说要我发给她,让她转发一下。转发一下证据,都胆小如鼠,生怕被连累了,缺乏正义感,还是个领导岗,这么不能抗事,
说再发要拉黑我。拉黑我?信不信我先把她拉黑了。只是事情没有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或者如果换成是我错在先的话,不知
道他们会是什么态度。
其实,我自己也不例外,遵循这个第一原则。何况,仇已报,继续深究无利可图,还有可能破坏这个第
一原则。那就随便你们怎么玩。你们要放他一马,他看起来是安全了,估计从此以后他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了。如果他还有良
知的话,估计下半辈子都要活在忏悔之中,也够他受的。
如果我还在这里,大概率会继续这个状态,和他们格格不入。大概率
只会是加强版。
所以炸弹未扔之前,就料到了,是个双败的结局。不过,爆炸再正常不过,然后恢复表面的平静,然后各自蓄力
,最好的状态是可以维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