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
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考点】:实体法之强制
法【解析】:本题中出现了三个行为;在行政法里面,行政行为由于功能不同,所以不同的行为发生的阶段也会不一样;有一
个非常经典的搭配,最常见的行为流程:强制措施(扣押、强制传唤、强制检查—先通过强制措施来获取证据,防止证据损毁
灭失)——行政处罚(罚了500)——强制执行(不缴纳罚款就走到执行阶段)执行的手段有2种:1. 直接执行——一
步到位,考试而言最喜欢考的直接执行的手段就有3种:拆房子、拍卖、划拨;立法者如何去规定直接执行,是分三种情况:
(1)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5个机关=人身类:①公安、②国安+财产划拨:③税务、④海关+拆除违反规划法的
建筑物,⑤县以上的政府)——meng男向前冲;(2)其他机关申请法院来执行——挫男搬救兵;(3)例外:(挫男也
有春天)也就是C选项中的拍卖权,拍卖权是普遍赋权,即每个机关都拥有拍卖的权力,但是拍卖有严格的构成要件限制:山
穷水尽疑无路,扣的货物抵罚款——拍卖的时间条件一定要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不诉讼(6个月过了)、不复议(60天过了
)、催告也不履行】;早就已经扣的货物可以拍卖抵扣罚款,不能抵扣税款、超标排污费。【知识点链接】:最核心的就是县
以上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的部门由中院管辖:国务院的部门(司法部,教育部),由中院管辖;县以上的地方政府,就是综
合性的政府:县政府,市级政府,省级政府;以上为被告时,管辖法院为中院。县级包括区,因为农村叫县,城市叫区。省级
政府包括北京等的直辖市,也包括如内蒙古等的自治区。(区就是县,县就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