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法考刑法主观第一问
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但仍将银行卡卖给迟某,后迟某果然利用该银行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实一)1.事实一中陈某
行为的性质?刑法理论中有几种观点(至少写出三种),你的观点和理由是什么?1.陈某的行为性质,可能存在如下观点:
(1)诈骗罪的帮助犯,明知迟某进行诈骗活动,依然提供帮助;(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
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隐瞒。(4)洗钱罪,如果电信诈骗行为属
于金融诈骗,那么陈某提供银行卡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洗钱罪。我认为应该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想
象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