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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2024-05-29 18:12  浏览数:479  来源:1468262474    

一、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背景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
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明确要求,推动农村分
布式新能源发展。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
确提出,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为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22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行业协会和智库机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风电产业发展和农村情况,研究提出了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各省级能
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和开发企业等意见。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
村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风能资源和零散闲置非耕地,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将有力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
发利用,有效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当前我国风电以“
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如每
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
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二是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的重要抓手。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与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实现多能互补、深度融
合,有助于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支持各
类投资主体与当地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开展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共
享风电项目收益,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从而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风电发展真正惠及“三农”,赋能乡村振兴
。  三、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基本原则
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农村生产
生活密切相关,为有序推动实施,需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
为基础,决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宜建则建,试点先行。
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搞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二是村企合作、惠民利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
益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既促发展,也惠民生,使风电成
为增加村集体收益、助力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力支撑。  三是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项目开发
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协调发展的共赢格局。  
四、明确责任分工,稳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电网
企业、风电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试点先行。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各不相
同,《通知》明确提出,各省(区、市)先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后再适时推广,而不是在全
省范围内一下子全面铺开。  二是统筹推进。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区、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
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有关保障措施。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编制细化实施方案
,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并依此组织实施。  三是村企合作。
各类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四是各方联动。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电网
企业配合做好方案编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项目并网;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供设备支撑;村集体和投资
主体及时将项目收益共享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掌握,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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