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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集中兵力问题

2024-04-11 15:01  浏览数:179  来源:小键人14241755

第六节 集中兵力问题 集中兵力看来容易,实行颇难。人人皆知以多胜少是最好的办法,然而很多人不能做,相反地
每每分散兵力,原因就在于指导者缺乏战略头脑,为复杂的环境所迷惑,因而被环境所支配,失掉自主能力,采取了应付主义
。 无论处于怎样复杂、严重、惨苦的环境,军事指导者首先需要的是独立自主地组织和使用自己的力量。被敌逼迫到
被动地位的事是常有的,重要的是要迅速地恢复主动地位。如果不能恢复到这种地位,下文就是失败。 主动地位不是
空想的,而是具体的,物质的。这里最重要的,是保存并集结最大而有活力的军队。 防御战本来容易陷入被动地位,
防御战大不如进攻战之能够充分地发挥主动权。然而防御战是能够在被动的形式中具有主动的内容的,是能够由形式上的被动
阶段转入形式上内容上的主动阶段的。完全有计划的战略退却,在形式上是被逼出此的,在内容上是保存军力,待机破敌,是
诱敌深入,准备反攻。只有不肯退却,仓卒应战(例如硝石战斗),表面上似乎在力争主动,实际上是被动的。战略反攻,则
不但内容是主动的,形式上也放弃了退却时的被动姿态。对于敌军说来,反攻是我军强迫它放弃主动权,同时即给以被动地位
的努力。 要完全达到这种目的,集中兵力、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都是必要的条件。而集中兵力,是首先的和主
要的。 集中兵力之所以必要,是为了改变敌我的形势。第一,是为了改变进退的形势。过去是敌进我退,现在是企图
达到我进敌退之目的。集中兵力一战而胜,这个目的在本战斗就达到了,也给予影响于全战役。 第二,是为了改变攻
守的形势。退却到退却终点,在防御战中基本上属于消极阶段,即“守”的阶段。反攻则属于积极阶段,即“攻”的阶段。虽
然在整个战略防御中并没有脱离防御性质,然而反攻和退却相较,不但形式上,而且内容上,是起了变化的东西。反攻是战略
防御和战略进攻之间的过渡的东西,带着战略进攻前夜的性质,集中兵力就为达此目的。 第三,是为了改变内外线的
形势。处于战略上内线作战的军队,特别是处于被“围剿”环境的红军,蒙受着许多的不利。但我们可以而且完全应该在战役
或战斗上,把它改变过来。将敌军对我军的一个大“围剿”,改为我军对敌军的许多各别的小围剿。将敌军对我军的战略上的
分进合击,改为我军对敌军的战役或战斗上的分进合击。将敌军对我军的战略上的优势,改为我军对敌军的战役或战斗上的优
势。将战略上处于强者地位的敌军,使之在战役或战斗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同时,将自己战略上的弱者地位,使之改变为战役
上或战斗上的强者的地位。这即是所谓内线作战中的外线作战,“围剿”中的围剿,封锁中的封锁,防御中的进攻,劣势中的
优势,弱者中的强者,不利中的有利,被动中的主动。从战略防御中争取胜利,基本上靠了集中兵力的一着。 在中国
红军的战史中,这个问题常常成为重要的争论问题。一九三○年十月四日吉安之役,不待兵力完全集中就实行开进和攻击,幸
而敌人(邓英师)自己逃走了,我们的攻击本身并没有奏效。 从一九三二年开始,有所谓“全线出击”的口号,要求
从根据地的东西南北四面出击。这不但在战略防御时不对,就是在战略进攻时也是不对的。在整个敌我对比的形势没有根本改
变的时候,无论战略或战术,都有防御和进攻、钳制和突击的两方面,事实上绝少所谓全线出击。全线出击的口号,是伴随军
事冒险主义而来的军事平均主义。 军事平均主义者到一九三三年,有所谓“两个拳头打人”的说法,把红军主力分割
为二,企图在两个战略方向同时求胜。那时的结果是一个拳头置于无用,一个拳头打得很疲劳,而且没有当时可能取得的最大
胜利。照我的意见,在有强大敌军存在的条件下,无论自己有多少军队,在一个时间内,主要的使用方向只应有一个,不应有
两个。我不反对作战方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主要的方向,在同一个时间内,只应有一个。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
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无论哪一个大胜仗,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以一当十
,以十当百”,是战略的说法,是对整个战争整个敌我对比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是如此。不是对战役和战术而言
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应如此。无论在反攻或进攻,我们总是集结大力打敌一部。一九三一年一月的江西宁都县东韶地
区打谭道源的作战,一九三一年九月的江西兴国县高兴圩地区打十九路军的作战,一九三二年七月广东南雄县水口圩地区打陈
济棠的作战,一九三三年十二月江西黎川县团村地区打陈诚的作战,都吃了兵力不集中的亏。如像水口圩和团村这一类的仗,
本来一般算作胜仗,而且还算作大胜仗的(前者击溃陈济棠二十个团〔51〕,后者击溃陈诚十二个团),然而我们历来就不
欢迎这种胜仗,在某种意义上简直还可以说它是败仗。因为没有缴获或缴获不超过消耗,在我们看来是很少意义的。我们的战
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 军事平均主义,到一九三四年
第五次反“围剿”时,发展到了极点。“六路分兵”,“全线抵御”,以为可以制敌,结果为敌所制,原因在于惧怕丧失土地
。集中主力于一个方向,其他方向剩下了钳制力量,自然不免使土地受到损失。然而这是暂时的局部的损失,其代价是突击方
向取得了胜利。突击方向胜利了,钳制方向的损失就可以恢复了。敌人的第一、二、三、四次“围剿”都使我们遭受了土地的
损失,特别是在敌人第三次“围剿”时江西红军根据地几乎全部丧失了,然而结果我们的土地不但都恢复了,而且还扩大了。
由于看不见根据地人民的力量,常常发生惧怕红军远离根据地的错误心理。这种心理在一九三二年江西红军远出打福
建的漳州时,一九三三年第四次反“围剿”战役胜利后红军转向福建进攻时,都曾发生过。前者惧怕整个根据地被占,后者惧
怕根据地的一部被占,而反对集中兵力,主张分兵把守,结果都证明不对。在敌人看来,一方面根据地使他们畏进,一方面打
到白区去的红军是他们的主要的危险物。敌军的注意力总是向着主力红军所在地,抛开主力红军不顾而专向根据地,是很少这
种事情的。在红军实行防御时,敌人的注意力也还是集中于红军。缩小根据地的计划是敌人整个计划的一部分;但是如果红军
集中主力消灭其一路,敌军统帅部就不得不把他们的注意力和他们的军力更大地向着红军。所以,敌人缩小根据地的计划,也
是能够破坏的。 “堡垒主义的五次''围剿''时期我们不能集中作战,只能分兵防御从事短促突击”,这种说法也
是不对的。敌人三里五里一进、十里八里一推的堡垒主义作战法,完全是红军自己的节节抗御促成的。如果我军在内线放弃节
节抗御的战法,再在必要和可能时转向敌人的内线打去,局面必然是另外一种。集中兵力的法则,正是战胜堡垒主义的工具。
我们主张的集中兵力,并不包括放弃人民的游击战争在内。立三路线主张废弃小的游击战争,“一枝枪也集中到红军
中去”,早已证明是不对的了。人民的游击战争,从整个革命战争的观点看来,和主力红军是互为左右手,只有主力红军而无
人民的游击战争,就像一个独臂将军。根据地的人民条件,具体地说来,特别是对于作战说来,就是有武装起来了的人民。敌
人视为畏途,主要地也在这一点。 置红军的支队于次要的作战方向也是必要的,不是一切都要集中。我们主张的集中
兵力,是建立在保证对于战场作战的绝对或相对优势的原则上。对于强敌,或关系紧要的战场作战,应以绝对优势的兵力临之
,例如一九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次反“围剿”的第一仗,集中四万人打张辉瓒的九千人。对于弱敌或不关紧要的战场作战
,临之以相对优势的兵力也就够了,例如一九三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次反“围剿”的最后一战,向建宁打七千人的刘和鼎师
,红军只用了一万多人。 也不是说每次都要优势兵力。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用相对劣势或绝对劣势兵力出现于战场
。相对劣势,例如某一区域仅仅有一支不大的红军(不是有兵而不集中),为着打破某一优势敌人的进攻,在人民、地形或天
候等条件能给我们以大的援助时,以游击队或小支队钳制其正面及一翼,红军集中全力突然袭击其另一翼的一部分,当然也是
必要的,并且是可以胜利的。当我袭击其一翼的一部分时,兵力的对比仍适用以优势对劣势、以多胜少的原则。绝对劣势,例
如游击队袭击白军大队伍,仅仅是袭击其一小部分,同样适用上述的原则。 集中大军于一个战场作战,受限制于地形
、道路、给养、驻处等的说法,也应分别情形去看。这些限制,对于红军和白军是有程度上的区别的,因为红军较之白军能够
忍受更大的困难。 我们是以少胜多的--我们向整个中国统治者这样说。我们又是以多胜少的--我们向战场上作战
的各个局部的敌人这样说。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敌人一般地都摸熟我们的脾气了。然而敌人不能取消我们的胜利,也
不能避免他们的损失,因为何时何地我们这样做,他们不晓得。这一点我们是保守秘密的。红军的作战一般是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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