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18
人:黄挺,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光华,该公司员工。被告:曾罗江,男,汉族,1984年3月29日出生,
住广东省化州市。被告:黄康子,女,汉族,1985年1月4日出生,住广东省化州市。被告:黄帝富,男,汉族,199
6年1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化州市。原告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曾罗江、黄康子、黄帝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23日立案。原告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东化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