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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实务三

2021-03-25 16:10  浏览数:2766  来源:小键人1041153    

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经过书记员制作、整理、装订起来的各类审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
或需要长期保存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资料是对法院自身工作的总结,尤其是对再审、复查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书记员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书记员的参与是审判活动合法性的体现
制作的笔录更是重要的文书。一份准确完整的笔录可以为法庭认定案件提供文字依据,认真负责的做好笔录工作是书记员的
重要职责。笔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应客观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是法官进行公证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是审理全过程的
真实记录。笔录贯彻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它既是审理活动的记载和反应,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
技能反映法官的审判水平,也能反映书记员的综合素质高低,可以说书记员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加强对
书记员素质培训,提高笔录制作水平,提高司法执文能力,是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想要制作一份合格笔录,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要有责任感。笔录工作很辛苦,一定要有吃苦精神。热爱这项工作是
做好笔录的前提,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做好笔录的保证。作为一名书记员应时时想到我们的记录是事关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的重要载体,将接受历史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二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要将案件审理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必须掌握相关
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审判业务,懂得办案程序。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经常要引用有关法律条文,如果对此不熟悉记录时难免
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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