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0
求、编制类资料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
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实施,并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
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旁站监理方案应纳入监理规划的“工程质量控制”章
节。对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监理规划中制订编制计划。编制监
理规划应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项目监理机构实际情况,做到监理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清楚、操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方
法措施有效。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施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如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订。修订后按原
报审程序经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后、在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前
编制审批完成。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专业工程特点,使其具有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在实施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当工程发生变化导致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流程、
方法和措施需要调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约服务期间,项目监理机构应每月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字并加盖项目
监理机构章,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月报内容应全面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
况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确保监理工作可追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应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
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应文字简练、准确、重点
突出、内容完整,应给出明确的工程质量评估结论。监理工作总结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结束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工作总结内
容应全面反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及监理工作成效,应针对监理工作中遗留问题或后续工作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关建议。
、签发类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建设工程开
工前,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书面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署《总监
理工程师任命书》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建设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和监理单位公章,
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署《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并重新办理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的,
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工程开工令》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
录A中表A。当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得
建设单位同意。《工程暂停令》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中表A。当施工现场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
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意见,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后签发《工程复工令》,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当施工现场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
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施工的,具备复工条件,总监理工程
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工程复工令》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中表A。当出现或可能出现影响质量、进度
、安全等问题时,项目监理机构可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监理通知单》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重要的《监理通知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收到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整改情况和附件
资料进行复查,并签署意见。监理通知回复单的监理签署人应为监理通知单的原签发人,并加盖监理项目机构章。《监理通知
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中表A。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在签发《监
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请示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监理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应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监理报告》参照《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附录A中表A。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工作联系单》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该事项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应经
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发出。涉及重要告知内容的《工作联系单》,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重要工程联系单可以加盖项目监理
机构章。《工作联系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C中表C。《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项目监
理机构章。《工程款支付证书》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中表A。审批类资料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
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
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除按《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外,尚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
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改的,应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
后按原编审程序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单位仍应按原审批程序报审。对于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项目监理机构除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审
查施工方案基本内容外,尚应审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
,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按原审批程序报审。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
师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应按照《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执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
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后,应报建设单位审批。项目监理机构除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基本内容外,尚应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具有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报审。工程项目动工或相应工程开工前,项目
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或阶段性进度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项
目监理机构章。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
间,分别编制各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并分别履行报审程序。项目监理机构除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基本内容外,应重点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及单位公章是否齐全。分包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的施工或安装资质和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
署意见,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
单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另有附加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还应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审查。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
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后报建设单
位审批。审查工程开工报审文件资料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工程停工需要复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
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具备复工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后报建设单位
审批。当导致施工暂停的原因是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时,整改完毕后的证明文件资料中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
位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复工证明文件资料需提供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文件的,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审查工
程复工报审文件资料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施工现场已具备复工条件而施工单位未提出复
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会签工程变更单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的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并形成书面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
提出评估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核。当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费用
索赔证明材料及索赔金额计算资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后,报建设单位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处理
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和程序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索赔报审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告。内容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
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延期依据、证明材料及工期计算资料,签署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
后,报建设单位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主要依据、程序和批准
工程延期的条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项目监理机构在批准工程延期前,应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达不成一致
意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