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件 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
五万之多,有独立的武装如团防局,有独立的财政征收权如亩捐等,有独立的司法权如随意对农民施行逮捕、监禁、审问、处
罚。这样的机关里的劣绅,简直是乡里王。农民对政府如总统、督军、县长等还比较不留心,这班乡里王才真正是他们的“长
上”,他们鼻子里哼一声,农民晓得这是要十分注意的。这回农村造反的结果,地主阶级的威风普遍地打下来,土豪劣绅把持
的乡政机关,自然跟了倒塌。都总团总躲起不敢出面,一切地方上的事都推到农民协会去办。他们应付的话是:“不探(管)
闲事!”农民们相与议论,谈到都团总,则愤然说:“那班东西么,不作用了!”“不作用”三个字,的确描画了经过革命风
潮地方的旧式乡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