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2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转出=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越少,应纳税额越少,反之越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外销额×征退税率之差-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退税率之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财税处理【增值税补充材料】
• 1。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并未发生;
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交房的时候才发生纳税义务】
•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注意事项: • (1)纳税人预售开发产品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 (2)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3)“销售额”和“扣除金额”都按照含税金额填写。
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一般计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无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只要是销售非自建不动产,都是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差额的5%预缴。
二手房卖了就发生纳税义务了。
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商品,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
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所以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受托方也 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