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宗荣、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月11日被抓获,同年12月31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1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莲湖区
看守所。指定辩护人刘娟,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莲湖检刑诉(2023)172号起诉书指
控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裴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某及其辩护人刘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8月初,被告人马某某化名“李某”,通过某直播认识被害人杨某某。8月13日,二人线下见面后,马某某自
称在中某部工作,目前为督导组来陕工作人员在陕西检查工作。二人交往中,马某某谎称可以为杨某某安排西安市工作,并将
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名称改为称呼,当面打电话谎称为其安排此事。杨某某相信后,马某某多次请客送礼,需要办事费用的名义
向杨某某索要钱财,杨某某为此先后向其微信转账十八万余元。同年9月,马某某对杨某某称工作已安排好,并将私下购买的
一套仿制交给杨某某,让其等待报到通知。同时,马某某又对杨某某谎称自己认识书记,可以为其办理渭南市或XX城县的廉
租房,杨某某相信后,马某某以办理廉租房的名义,多次向杨某某索要购房款及办事费用,杨某某又通过微信转账向其支付四
五十余万元办理此事。期间,马某某又以生病为由向杨某某借款后又归还,又以办事费用的名义向杨某某索要现金三至五万余
元。2022年9月22日,杨某某准备去报到前,马某某又称自己病重需要在北京住院手术,并伪装“彭某”联系杨某某,
以病情为由继续推诿拖延。直至同年10月25日,马某某又称办理廉租房一事仍需要办事费用2万元,杨某某怀疑自己被骗
。经审查,扣除马某某案发前微信转账退回的52615元,杨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马某某实际付款共计人民币
660725元。为证实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公诉人当庭出示并宣读了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被告人马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被害人杨某某的陈述,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及指认,微信、银行卡转账记录,户籍证明、前科材料等书证材料。据此认
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谎称为他人办理工作、购买廉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60725元
,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
法予以判处。庭审中,被告人马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认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
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初,被告人马某某化名“李某
”,通过某直播认识被害人杨某某。8月13日,二人线下见面后,马某某自称在中某部工作,目前为督导组来陕工作人员在
陕西检查工作。二人交往中,马某某谎称可以为杨某某安排工作,并将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名称改为称呼,当面打电话谎称为其
安排此事。杨某某相信后,马某某多次以请客送礼,需要办事费用的名义向杨某某索要钱财,杨某某为此先后向其转账十八万
余元。同年9月,马某某对杨某某称工作已安排好,并将私下购买的一套仿制交给杨某某,让其等待报到通知。同时,马某某
又对杨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渭南市市委书记,可以为其办理渭南市或XX城县的廉租房,杨某某相信后,马某某以办理廉租房的
名义,多次向杨某某索要购房款及办事费用,杨某某又通过微信转账向其支付数十万余元办理此事。2022年9月22日,
杨某某准备去报到前,马某某又称自己病重需要在北京住院手术,并伪装“彭某”联系杨某某,以病情为由继续推诿拖延。直
至同年10月25日,马某某又称办理廉租房一事仍需办事费用,杨某某怀疑自己被骗。经审查,杨某某向马某某微信转账7
13340元,马某某向杨某某退还总金额52615元,杨某某向马某某净支出金额为660725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
据有:1、报案材料、受案登记表证实,案件的来源。2、抓获经过证明证实,2022年11月11日被告人马某某被抓获
。3、被害人杨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8月初,其通过某认识一个自称是中某部的领导“李某”,双方添加
了微信好友。2021年8月15日其和对方在高新四路的火锅店见面,吃饭期间对方给其说可以安排一个正式的工作。第二
天,对方称在钟楼附近请给其办理工作的领导吃饭,需要13000元,其就通过微信给对方转账13000元,还买了一条
、定了一间客房。2021年9月中旬,被告人告知其工作办理的差不多了,XX路XX酒店取”,等待报到通知。其为安排
工作事宜先后向对方转账18万元。同时,对方又称可以给其办理渭南市或XX城县的廉租房,当其面给“领导”打电话,还
欺骗其一起回渭南市办理手续。对方以办理廉租房的名义,多次向其索要购房款及办事费用,其一共给对方支付了63万元。
对方告知其2022年9月23日可以去工作单位报到,到了9月22日,对方说他生病了在北京做手术,过了几天,又继续
向其要钱用于办理工作和办理廉租房,其才意识到被骗了。扣除马某某案发前微信转账退回的52615元,其给被告人马某
某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634725元,现金175000元,有20000元的现金因银行卡被注销没有凭证。被害人杨某
某能够辨认出被告人马某某。4、被告人马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证实,2021年8月初,其通过某加了杨某某的微信,二人见
面时,其谎称自己是督导组来陕工作人员在陕西检查工作,答应给杨某某安排工作。其给杨某某说安排工作需要办事费用,杨
某某先给其转账13000元,过了三、四天又转了17000元,后续杨某某又陆陆续续给其转了10多万。2021年9
月初,其告诉杨某某工作已经安排到了,9月中旬,其让杨某某XX路XX酒店取其购买的仿制。2022年3月份,其告诉
杨某某办理工作还需要钱,杨某某给其微信转账52000元。其还问杨某某是否需要办理廉租房,大概需要准备30-40
万元,第二天杨某某给其微信转账3万元,后续又微信转账20万元。2022年1月份,其欺骗杨某某一起去渭南市XX城
办理“廉租房”手续,其让杨某某在酒店等着,其出去待了几个小时回去告诉杨某某已经办好手续了。过了十来天,其又以办
理廉租房的费用不够为由,骗取杨某某10万元。杨某某还给其买过一部黑色的华为P40PR0手机。其以安排工作和购买
廉租房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杨某某钱款共计72万元,所骗钱款用于玩游戏,以及给某主播打赏,一部分用于自己花销,现基
本上已经花完。5、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告人马某某、被害人杨某某对随案移交的服进行指认;被告人马某某对骗取被害
人杨某某钱款的地点进行指认。6、提取笔录、微信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
、被害人提交的马某某受伤照片及指认。7、陕西广合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2021年8月16日至202
2年9月23日期间,杨某某向马某某微信转账713340元,马某某向杨某某退还总金额52615元,杨某某向马某某
净支出金额为660725元。8、扣押物品清单及被告人自购的涉案用物品证实,依法扣押被告人马某某向被害人提供的其
私自购买的涉案服等物品及被告人马某某的荣耀Magic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