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
都符合宪法精神、反应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
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坚定
的一系列大政方针,都充分反映了外国各种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
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审查和备案工作,把所有规范性文件
纳入审查的范围,禁止地方发放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确定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凡经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必须进行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在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重大立法问题向党报告,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
宪法修改的 建议,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宪法。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以人大为主导的立法体制,加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法律工作委员会的立法作用。
改进政府的立法制度,完善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保障公众参与,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起草功能。
明确立法权利边界,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立法,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
由决策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估或或由第三方参与起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
在立法中的作用,探索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及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
立法协商的渠道,完善立法公开及立法意见征询制度,强化立法论证咨询机制。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几乎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的所有领域)
加强公民权利领域的立法,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制化。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章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
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 落实。增强全社会
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加强市场经济领域立法,为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加强民主政治领域立法,实现社会制度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
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
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加强文化领域立法,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昌盛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
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基本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
规范。
加强保障改进民生和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立法,推进民生改善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和规范
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制建设,推进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法制化,构建国家
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加强保护生态领域立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生产者环保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
资源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总之,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
,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
要及时修改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