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
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
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应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
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宪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
规则,制定的 一系列发政方针都充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
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国各族人民、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