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特色:法治思想具有原始性,
法治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做出了重大的原创性贡献;
法治思想具有系统性,法治思想是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
法治思想具有时代性,它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开启了法治中国新篇章;
具有人民性,法治建设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它具有实践性以破解法治建设难题为着力点,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的科学总结;
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11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坚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的。人民是一切工作的中心,是党的力量源泉和根本立场,
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
把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理论。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既要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又强调必须依据宪法的精神、原则和制度推进依法治国,
这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执政方式的科学把握。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