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民法
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利息+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违约责任赔偿范围:(1)原则:赔偿数额相当于违约
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符
合可预见性规则)。(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3)违
约金:1:违约金<实际损失: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2违约金>实际损失(不过分):赔偿约定的违
约金;3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可请求适当减少(4)定金:1定金和违约金择一适用;2定金<
实际损失:可增加赔偿数额至实际损失。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584条、第585条、第586条、第587条、第58
8条、第591条。侵权责任赔偿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3)精神损害赔
偿范围: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
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1179条、第1183条
、第1184条。注意纯粹经济损失不在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内,除非加害人故意。纯粹经济损失指受害人单纯遭受经济上的不
利益,但是人身权和财产权未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