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过节 冯骥才
节日是一种纪念日,内涵却多种多样。有民族的、国家的、宗教的,比如国庆节、圣诞节等等;
有某一类人如妇女、儿童、劳动者的,这便是妇女节、儿童节、母亲节、劳动节等等;也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这类节日都很悠久,很早就有了一整套人们喜闻乐见、代代相传的节日习俗。这是一种传统的节日。
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等。传统的节日为中华民族所共用和共享。
传统节日是在漫长的农耕时代形成的。农耕时代生产与生活、人与自然的关系十分密切。
人们或为了感恩于大自然的恩赐,或为了庆祝辛苦的劳作换来的收获,或为了激发生命的活力,
或为了加强人际的亲情,经过长期相互认同,最终约定俗成,渐渐把一年中某一天确定为节日,
并创造了十分完整又严格的节俗,如仪式、庆典、规制、禁忌,乃至特定的游艺、装饰与食品,
来把节日这天演化成一个独具内涵与情氛的迷人的日子。更重要的是,人们在每一个传统的节日里,
还把共同的生活理想、人间愿望与审美追求融入节日的内涵与种种仪式中。因此,
它是中华民族世间理想与生活愿望极致的表现。可以说我们的传统——精神传统,
往往就是依靠这代代相传的一年一度的节日继承下来。
然而,自从20世纪整个人类进入了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农耕时代形成的文化传统开始瓦解。
尤其是我国,在近百年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节日文化——特别是城市的节日文化受到现代文明与外来文化的冲击。
当下人们已经鲜明地感受到传统节日渐行渐远,日趋淡薄,并为此产生忧虑。
传统节日的淡化必然使其中蕴含的传统精神随之涣散。然而,人们并没有坐等传统的消失,
主动和积极地与之应对。这充分显示了当代中国人在文化上的自觉。
近五年,随着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全面展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一浪高过一浪地推行;
2006年国家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确定为“文化遗产日”;2007年国务院又决定将春节假期前调一天,
把除夕列为法定放假日,同时三个中华民族的重要节日——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也法定放假。这一重大决定,
表现了国家对公众的传统文化生活及其传承的重视与尊重,同时这也是保护节日文化遗产十分必要的措施。
节日不放假必然直接消解了节日文化,放假则是恢复节日传统的首要条件。
但放假不等于远去的节日立即就会回到身边。节日与假日的不同是因为节日有特定的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
那么重温与恢复已经变得陌生的传统节日则是必不可少的了。
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从生活的愿望出发,为每一个节日都创造出许许多多美丽又动人的习俗。
这种愿望是理想主义的,所以节日习俗是理想的;愿望是情感化的,所以节日习俗也是情感的;
愿望是美好的,所以节日习俗是美的。人们用烟花爆竹,惊骇邪恶,迎接新年;把天上的明月化为手中甜甜的月饼,
来象征人间的团圆;在严寒刚刚消退、万物复苏的早春,赶到野外去打扫墓地,告慰亡灵,表达心中的缅怀,
同时戴花插柳,踏青春游,亲切地拥抱大地山川……这些诗意化的节日习俗,
使我们一代代人的心灵获得了多么美好的安慰与宁静?
谁说传统的习俗全过时了?如果我们不曾知道这些习俗,就不妨去重温一下传统。重温不是模仿古人的形式,
而是用心去体验传统的精神与情感。
当然,习俗是在不断变化的,但我们民族的传统精神是不变的。这传统就是对美好生活不懈的追求,
对大自然的感恩与敬畏,对家庭团圆与世间和谐永恒的企望。
这便是我们节日的主题。我们为此而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