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保障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二)
一直以来,法治建设对我国的改革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的“在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增加了“改革”二字,将之与“革命“
和”建设”并列,以宪法制度的形式确认了改革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作用和伟大意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高举改革发展的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发展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既不能停滞不前,也不会一蹴而就、直接迈入共产主义阶段,需要法治提供一个制度保障空间。它既包含了变革
的要素,又拥有不变的内核。中国改革的不变之处在宪法中体现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民主
集中制,在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全面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在这些根本坚持之外,对于那些阻碍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根据新时代、新形势及时作出适当的修改与调整。因此,社会主义法
治是一门技艺,法治者善加运用,既可以推动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还可以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实现人民
群众安居乐业。
从2400多年前的《法经》到代表中国古代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说明我国有着悠久成文法典的历史。今年颁布的
民法典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肱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性的发展理念、依法维护
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观,这种唯物主义性质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
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居住权保护。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
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如老人“以房养老”就此可以获得法律保障。三是家风建设。每个公民以及每个党员都是从家而生,在
家而养。党员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好,就会引领和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四是增设了人格权编。人格权独立成编满足了新
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络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
新问题。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可以说,民法
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治理成效的重要方面。民法典的实施,必将极大推进和提升我国国家治理水平
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法治本身是一种本土生活的实践理性和实践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治之处有二,一是社会主义
的意识形态,二是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因此,在大力发展法学高等教育、提升法律人才专业水平的同时,还要培
养和选拔站在祖国大地上思考的“知行合一”的党员干部,培养和选拔善于将西方法治化思想中国化,善于把优秀的传统文
化与现代法治思想相结合,善于从理论中来、到百姓生活中去的党员干部。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打造一支具有“全面性”的党员干部队伍,不仅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
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一流,而且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勇于思考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