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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光辉历史看“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上

2022-04-20 16:54  浏览数:601  来源:嗯嗯嗯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表明“少捕慎
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强调的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好;不同司法机关如何在各自履职中形成理念上的共识;对社会大众而言,如何
看待这“历史性的一跃”,进而给予最大的理解、宽容和支持,是需要深入思考的。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党的历史
是最生动的、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在此隆重推荐全国检察英模王勇撰写的《从党的光辉历史看“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政策》一文,敬请关注。“少捕慎诉慎押”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它不仅来自长期的司法实践
,来自新时代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重大变化,更是中国共产党长年艰苦探索淬炼出来的。
比如“凡是可捕可不捕的,都要坚决不捕”这句话出处在哪里?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同志认为源自“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
政策。其实,这句话最早出自1962年初,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毛泽东同志在会议上一共讲了六点意见,最后一个意见是“团结全党和全体人民”。在这个部分,毛泽东同志特别指出,
“有一个捕人、杀人的问题,我还想讲一下”,“凡是可捕可不捕的,可杀可不杀的,都要坚决不捕、不杀”。最后强调
“人要少捕、少杀”。其实,认真学习党史就会发现,这并不是毛泽东同志首次强调“少捕少杀”的问题,也不单纯从刑事
司法角度要求“少捕少杀”。众所周知,统一战线是我党的一大法宝。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什么是政治?就是
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正是为了争取最大多数人的支持,从团结
全党和全体人民角度,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角度,从讲政治的角度突出的司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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