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下
负责制。编制新一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规划,制定落实全球疫情影响下
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应对方案,加快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继续实施大豆振兴计划,
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得实惠。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东北黑土地
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现代种业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病虫害监测和防控。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深入
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推动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协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农业人才,
强化粮食安全科技支撑。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监管,完善粮食
储备安全管理体制,积极破解夏粮仓容紧张矛盾。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
政策,完善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持续抓好生猪生产,持续加强非洲猪瘟、
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促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提质发展,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施农产品仓储
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推进重要农产品进口多元布局,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调度,
保障粮油肉蛋果蔬等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供应。
六是着力保障能源安全。稳步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和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加强煤电油气运行
调节。健全国内外供需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对预案,确保供需总体平衡和市场平稳运行。
继续做好油气勘探开发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矿业权区块竞争出让。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备工程建设,健全
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推动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着力推动煤电改造升级,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安全发展先进核电,
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增量主体。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
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提升能源系统输送和调节能力。持续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
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深化电网企业装备制造、设计施工等竞争性业务改革。
(五)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重大专项梯次
接续有关工作,加快组织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支持构建面向全行业国产化应用的基础支撑平台。健全鼓励
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发展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加快提升企业技术
创新能力,研究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纳入考核机制。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紧缺新材料研制和
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完善支持创新产品应用的政府采购政策。综合多学科力量开展科研攻关,
加强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致病机理等研究,加大药品、疫苗研发力度和应急生产能力建设。
夯实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生物安全科技攻关工作。加快完善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
二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基础研究和
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组建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跨学科、
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科学布局
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供应链科创中心。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创新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
科研环境。制定支持重大专项成果产业化配套政策,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和政策,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提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
三是推进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
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实施一批双创支撑平台项目。
实施示范基地“校企行”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创业投资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加大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
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帮扶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对优质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
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场地支持力度。
(六)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抓紧出台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
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高效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
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在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定期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推动
各地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简化审批和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减
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以及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事项。深入开展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投资审批
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行并联审批,谋划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效率。以“多规合一”
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修订
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实施
电子化交易。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打造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压减办税事项、纳税时间,整合
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提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二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制定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
建设行动方案。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制度,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事项审批在线监管
和综合评估。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重点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研究制定
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对各类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规定。健全支持
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专利转化和应用。
三是加快国资国企和重点行业改革。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做深做实四批试点,
制定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参与
推进传统产业市场化重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深化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逐步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
产品体系,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出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继续提高
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例。完成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清理规范城镇供水、
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落实燃煤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
收费政策,继续深化电价、水价改革。完善油气管网价格形成机制。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
战略落地见效。
一是落实落细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振兴
全方位振兴,健全中部地区崛起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
实施雄安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完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系统性
保护修复,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内河船舶改造。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开展国际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横琴、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推动长三角交通
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抓紧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和
出台实施工作。大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
建设。深化对口支援。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平台创新提升发展,
加快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推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区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内陆城市打造一批高端制造业基地。制定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意见。
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实施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促进湖北省
经济社会运行正常秩序全面恢复。
二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完成1亿非户籍人口
在城市落户目标。引导超特大城市提升高端要素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向外疏解非核心功能。推动省会和
地级市等大中城市优化城市功能,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加快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
建设,弥补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领域短板弱项,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
县城就业安家需求。
推动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山东半岛、北部湾等城市群重点领域发展,启动一批重点都市圈交通设施互联互通
项目,支持城市群和中心城市提高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韧性,推进新型
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城市数据大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引导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改革探索。
三是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效。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建设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
重点村,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做大做强
农业品牌。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普遍性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完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做好县域村庄空间
布局规划,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推动农村能源发展,加快推进
农业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八)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积极应对疫情全球蔓延的不利影响,高质量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一是保持进出口基本稳定。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企业通过网上洽谈、网上办展等方式,促合作、拓市场。支持
和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对冲外需萎缩影响。支持跨境电商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设立中长期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安排。积极筹办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积极参与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保障国际货运畅通。
二是积极利用外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
农业对外开放。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继续推动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推广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经验。加强外资企业服务,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我投资环境
与政策宣介,吸引国际资源要素有序流入。进一步发挥国外贷款、中长期外债等低成本资金作用,防范外债风险。
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深入推进与重点国家及国际组织
务实合作,提高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扎实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稳步推进中蒙俄、中巴、中国—中南半岛经济
走廊等建设。持续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鼓励开展人文交流,夯实共建“一带一路”
民意基础。进一步强化国际次区域合作。
四是加快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加快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
自主权,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发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切实抓好早期政策
安排落地。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提高沿边
开发开放水平,支持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五是推动境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企业主体,完善分类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结构。
稳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开拓多元化市场,带动装备、技术、服务、品牌、标准“走出去”。健全境外投资政策
和服务体系,为设计、咨询、会计、认证、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便利企业因地制宜
建设海外仓。积极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引导企业健全境外合规管理体系,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
防范。
六是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多边机构改革。推动实施
更高水平自贸区战略,争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如期签署,加快推进中日韩等自贸区谈判。
(九)切实做好民生兜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针对疫情带来的民生问题,通过加大投入、落实政策
保障予以有效解决。
一是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进
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畅通失业登记渠道,支持建立共享用工、就业保障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经营性
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化服务力量。加快落实已出台各项招生、入伍扩招计划,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
招聘规模。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和见习实施规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
效应,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促进多渠道灵活
就业,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推进公共职业技能
培训基础平台共建共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青年登记失业人员,动员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完成三年培训5000万人次目标任务。高职院校扩招
200万人。
二是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制保障,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
补助标准,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力争各省都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构建
以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科、呼吸科等为骨干、其他医疗机构为预备队的动员机制,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疫情
救治基地。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
三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做实医保地市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
省级统筹。建立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推行符合不同医疗服务
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有序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
范围,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好
各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和降低费率政策,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并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扩大
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
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工作。保障妇女、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四是稳定居民收入增长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稳定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预期,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
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统筹推进收入分配重点领域改革,健全
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保障外出农民工在常住地享有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创业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
劳动报酬权益,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推动进城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做好重点农产品、重点时段
价格调控工作,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进一步统筹完善
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推进落实低保等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
五是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出台,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试点。稳定教育投入,优化
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
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县城学校建设,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多渠道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加快实施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发展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高校
发展。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920万人,研究生招生111.4万人。大力推进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
普惠托育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积极推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加快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积极
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平潭国际旅游岛等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深入开展
“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冬奥会场馆建设。实施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战略
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加快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实施,做好防灾减灾和
救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灾难
发生。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始终坚定支持和推动香港、澳门融入
国家发展大局。立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的优势,落实好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系列协定。支持澳门推进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等建设。扩大两岸经济文化
交流合作,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同等待遇。
今年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基础上,
广泛征求意见,集聚民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地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准备。
统筹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认真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求真务实,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着力抓经济、
促生产、拓需求,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